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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各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监理企业现场监理行为,确保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目前我县监理行业内存在的监理企业低价竞争、投标人员数量虚高、现场人员配备不到位等现象,盱眙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县监理行业的实际情况,起草拟订了《盱眙县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现作为盱眙县监理行业规定予以公布,请各监理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共同维护和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监理市场秩序。
特此通知。
附:《盱眙县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
二00八年四月六日
抄报: 盱眙县建设局、淮安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盱眙县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
监理人员的配备应按监理单位投标文件或监理合同人员组成实施,但最低配备不得低于以下要求。
一、公共建筑工程:(M代表建筑面积,单位平方米)
1、一等工程(M>=3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5人(5人中须至少有一人有见证取样资格)。以30000平方米为基数,建筑面积每增加10000平方米,人员增加1人。
2、二等工程(6000≤M<3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专业须配套齐全)
3、三等工程(M<6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合计3人。
4、单体工程<6000M2的参照三等工程标准,但项目累计总监理面积不超过6000M2,每个单体工程不少于1名有资质监理人员。
工业厂房及其他类型单项工程参照公共建筑工程标准。
二、住宅小区工程:
1、一等工程开工正在监理的建筑面积(M>=12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合计8人。以120000平方米为基数,建筑面积每增加20000平方米,人员增加1人。
2、二等工程(60000≤M<12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合计7人。
3、三等工程:
(1)30000≤M<6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合计6人。
(2)1000<=M<3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
(3)M<10000须配备总监1人,专业监理1人,监理员1人,共3人。
群体工程可参照住宅小区工程标准。
三、市政工程:(N代表工程造价,单位万元)
1、N<1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合计3人。
2、1000≤N<25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
3、2500≤N<5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5人。
4、5000≤N<1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合计7人。
5、N>=10000:以10000万元为基数,工程造价每增加2500万元,人员增加1人;有桥梁的工程适当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
四、有关情况说明:
1、开工正在监理的项目定义为:已破土动工为开始至单体工程完成图纸和合同规定内容且监理单位已组织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进行了竣工预验收,并在一个月内准备竣工验收为准。
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中须至少有一人具备见证取样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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