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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隐蔽验收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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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隐蔽验收申报程序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的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隐蔽工程验收是指基槽、桩底、安装、钢筋、暗配管、防水、基层、土方回填、幕墙预埋件、龙骨、保温基层、给排水管工程加固等分部分项及检验批。

检验批及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要求在隐蔽前提前2小时申报,并提供相应验收合格记录和证明材料。基础验收提前1天把相关资料报质监站,主体验收提前3天把相关资料报质监站,这里所指相关资料是:评定资料,检测资料,自检资料,监理资料,建设、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评估报告和小结。

申报前在施工现场填写好工序隐蔽前验收通知单并加盖施工单位项目部印章(表格下载网站:JS.XUYI.CN)。

我站将根据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运行及相关部位情况由项目监督人员确定以下意见:

①□此隐蔽部位要求施工单位认真施工,并请把验收部位用短信息方式传到13905234054号码上;

②□此隐蔽部位我站将派员在2小时内到达进行监督检查;

③□此隐蔽部位因晚上光线太暗,第二天上午上班前到达进行监督检查;

④□此隐蔽部位因通知资料中存在缺陷,要求重新提供资料。

要求参见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完善质保体系并严格执行,我站将对质量控制好的企业和项目进行表扬,对控制质量差的项目,实行跟踪全数检查,并在网上公示。

盱眙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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